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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代码:600761 公司简称:安徽合力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管理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不是真的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有效□无效 依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2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依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依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宝鸡合力叉车有限公司、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合力工业车辆(盘锦)有限公司、宁波力达物流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牵引车分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铸锻厂、蚌埠液力机械有限公司、安庆合力车桥有限公司、安徽合力工业车辆再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配件分公司、安徽合力工业车辆进出口有限公司、欧洲合力、合力东南亚有限公司、美国合力、合力工业车辆(上海)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动叉车分公司、安徽合力叉车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合力叉车有限公司、杭州合力叉车销售有限公司、南京合力叉车有限公司、山东齐鲁合力叉车有限公司、山东合力叉车销售有限公司、山西合力叉车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合力叉车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合力叉车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北方合力叉车有限公司、郑州合力叉车有限公司。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7.5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5.24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体业务和事项包括: 采购管理、存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最重要的包含: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
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不是真的存在重大遗漏□是√否 5.是不是真的存在法定豁免□是√否 6.其他说明事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中无别的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组织并且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4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是√否 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营业收入不小于当年营业收入的3% 不小于当年营业收入的1.5%,小于3% 小于当年营业收入的1.5% 资产总额不小于当年资产总额的2% 不小于当年资产总额的1%,小于2% 小于当年资产总额的1% 所有者的权利利益不小于当年所者权益总额的2% 不小于当年所有者的权利利益总额的1%,小于2% 小于当年所有者的权利利益总额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缺陷性质定性标准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所有者的权利利益不小于当年所有者的权利利益总额的1.5% 不小于当年所有者的权利利益总额的0.5%,小于1.5% 小于当年所者权益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缺陷性质定性标准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会引起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
5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1.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不是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1.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否 1.3.一般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不是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2.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不是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不是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否 2.3.一般缺陷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100项,其中设计缺陷33项、执行缺陷67项;截止目前已整改44项,整改中56项。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不是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6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不是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截至报告日,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已完成整改或实现改善。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作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监督管理要求逐渐完备内控管理,结合公司现行业务实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并能够到有效地执行,达到了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有效提升了经营管理上的水准和风险防范能力,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022年,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将在结合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经营规模、经营事物的规模、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以及组织机构调整等基本情况变化的基础上及时加以调整。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杨安国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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